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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多项优化调整
2024-06-12 12:35:02
6 月 11 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传来消息,我市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进行了优化。此次优化涵盖多方面内容,包括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常态化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阶段性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取消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部分条件限制以及进一步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等,将使购房者和租房者均能从中受益。以下为详细解读。

优化一: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再升级
新政规定,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基础上增加 20 万元。这一举措扩大了多子女家庭支持范围,从购买首套自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扩大至所有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同时增加了额度支持,由原来的增加 10 万元提高至 20 万元,有助于提升多子女家庭的购房能力与降低还款压力。

优化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成为常态
明确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调整将阶段性政策转变为常态化政策,有利于吸引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优化三:阶段性开启商转公贷款业务
我市此次阶段性启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出,这有利于减轻贷款购房职工的利息负担,政策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优化四:取消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条件限制
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原本“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只能一个家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的限制被取消。这意味着非家庭成员合资购房时,符合条件的职工均可提取,不再要求隔年提取,可减轻购房职工资金压力,保障住房需求。

优化五: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我市进一步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无房的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从每月不超过 1200 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 1800 元。缴存人原已签约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自政策执行之日起提取额自动调整为每月不超过 1800 元,以减轻缴存人房租负担,支持缴存人租房安居,其他租房提取情形保持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至第四项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中第一、二项政策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第三、四项政策以受理申请时间为准。第五项政策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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